主要根据初试总成绩、复试情况及加权总成绩进行录取。为体现导师的招生自主权,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部分记分规则为:录取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
加权总成绩=a×初试总成绩+b×(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其中a、b为加权系数,a+b=1,具体系数由二级单位确定。二级单位必须在复试方案中公布具体的加权总成绩计算公式。
2014年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