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
(二)2014年5月20日前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将预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
2014年扎兰屯农牧学校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与合作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