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政审表(在研究生处主页相关下载中招生栏下载,应届生由所在大学二级学院/系的分党委或党总支书记填写,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准考证及复试通知书(在研究生处领取)。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⑵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资格审查、政审和思想品德考核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着则取消复试资格;政审和思想品德考核以审查档案材料为主,辅以面试。政审不合格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录取。
⑶学校组织第一批复试考生前往指定医院――解放军第421医院。体检结果必须符合《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且无传染性疾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⑷各学科专家复试工作组组织本专业考生的专业复试。专业复试采用口试、笔试(专业英语和专业综合)等形式。复试工作组应根据不同考生的情况,事先准备好口试提纲,一般以30分钟长度为宜,应有详细记录,以无记名形式评分。笔试内容必须和正式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考试内容一致并配有答卷,专业英语试题提供两套,相关学院自选一套;专业综合试题命题九题,考生自选四题;专业英语笔试时间不少于1小时,专业综合笔试时间不少于两小时,按百分制记分。
同时组织同等学力考生的资格审查和加试工作(包括命题、考试与阅卷),加试科目为初试未选考的任意两门专业课。以同等学力申请加试但未能取得及格以上成绩的考生将取消其进一步复试的资格。
2014年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