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在学院应加强对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博士后离岗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2周以内须经合作导师同意,学院批准;请假超过2周的须经导师及学院同意,学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二)博士后入站后应在1个月内与学校、所在学院及合作导师签订工作协议书,制定详实的岗位任务书,3个月内完成开题工作。博士后人员在所在学院或单位作开题报告,并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审核表”,经学院或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博管办归入本人档案。师资博士后在完成科研工作外,还需加强教学技能训练,包括参加教师岗前培训和完成助教工作,合作导师应对其进行教学技能的指导和帮助。
(三)中期考核。博士后进站1年后,所在学院或单位应组织3名及以上同行专家组核小组对博士后进站1年来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特别优秀、优秀、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超期没有完成中期考核者,作退站处理。博士后中期考核结果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博管办备案。
(四)根据全国博管会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根据研究项目需要,经学校批准,可到国外开展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交流,时间不超过3个月。
(五)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学研究成果归学校所有,发表论文、出版论著、申请专利、申报项目和奖项等作者的第一单位须署名“浙江中医药大学”,技术转让须经学校同意。
(六)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按照我校有关规定办理,由人事处具体负责。
2014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博士在站管理与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