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招生部委代码:13688;在其他省市的院校招生代码详见各省市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第七条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省属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九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条学费标准: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学费6000元/学年
2014年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外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