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3、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监察审计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的,全程录像或录音。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交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资格;已录取的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6、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571-83864106
2014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