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所有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均需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监督管理细则》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三)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014年浙江省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自主招生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