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身体健康符合要求的考生,必须来学院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自主招生考试分为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二部分,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不分普通文、理科和高职单考单招。
(1)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内容按照2014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考大纲要求命制试题,数学按普通高考文科大纲要求命制。命题与阅卷工作由学院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自主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实施。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动画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等5个专业考试分值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00分,合计300分。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考试分值语文、数学均为100分,英语120分,合计320分。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分为专业素质测试和素质特长项两部分。
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动画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素质测试考试科目为美术基础,测试内容为Ⅰ.素描 Ⅱ.建筑风景速写;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分值为满分150分;评分标准:Ⅰ.画面构图完整20分、造型结构准确40分、画面整体协调20分、刻画深入20分;Ⅱ. 布局合理10分、主题突出20分、艺术表现20分。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专业素质测试考试科目为建筑工程测量和建筑识图;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分值为满分150分,其中建筑工程测量90分,建筑识图60分。
素质特长项为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总分折算时增加5-20分。一是在《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5号)文件中规定的体育赛事(限田径、篮球、武术、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三等奖励的,加5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二等奖励的,加10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一等奖励的,加20分。二是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文广集团、浙江团省委等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文娱竞赛(限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戏曲)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三等奖励的,加5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二等奖励的,加10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一等奖励的,加20分。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取其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上述加分因素需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考生加分须在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体确认。
2014年浙江省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自主招生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