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工作按照学校和国家新文件要求执行。
1.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调剂到我校同一学科的:只要符合A类学科分数线。调剂到我校不同学科的,必须符合调出学科的门类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包括统考数学(科目代码为301-303)或自命题理学数学等。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等,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互调以照顾专业内部调剂的政策执行。
5.不能向其他招生单位要求调剂单考生、少民骨干、推免生和不上线的统考生。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学院(专业)汇总拟调剂名单应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后,才能发送复试通知。
2014年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的基本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