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省级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专业人才入职奖补项目(以下简称“省级项目”)的对象应为:经本省各级编委部门批准的、残联所属的公益类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所需要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基本条件为:
(一)专业对口、实用。
1.家政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保健和康复技术类专业的中职、高职(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残疾儿童教育康复类专业必须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3.康复医学和康复治疗专业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二)直接从事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与管理工作。
(三)“入职奖补”学生必须与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签订就业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不少于5周年。
(四)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并无违法违纪记录。
2014年浙江省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专业人才入职奖补奖补对象和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