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为了奖励免试升学录取的新生,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院,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创先争优,我院设立免试升学专项新生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入学后可全额免3年学费;
(二)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入学后可根据奖项级别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6000元/人、4000元/人。
第十五条 我院对具有免试升学资格的考生免收报名费。学院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为奖励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为鼓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设置了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学金奖励面达到学生总数的30%。
对具有我院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我们通过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一系列措施,积极帮助其完成学业。其中,对于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校内励志奖学金1000~3000元/人?年;凡经个人申请并通过评定认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评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人?年;还免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绍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门诊意外伤害的治疗和住院医疗报销,等等。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绍兴市袍江经济开发区世纪东街770号 招生就业指导处,邮编312088
联系电话:0575-88068177、88157111(传真) 招生信息网:http://zsjy.***/gxzs/
附件1:2014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 http://zsjy.***/gxzs/zsxxw/UploadFiles_9887/201405/.doc情况登记表
附件2:技能大赛类别与免试升学专业对照表 http://zsjy.***/gxzs/zsxxw/UploadFiles_9887/201405/.doc
2014年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免试升学专项新生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