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围考生报考中德联合培养各专业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一类科目组和二类科目组的考试,报考建筑学、经济学(中美班)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二类科目组或相应科目组的考试。考生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科技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并与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的类别相符,文理科及艺术类不得跨科填报。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理科各专业、经济学(中美班)高考外语需达100分及以上,设计学类(中德联合培养)专业外语要求80分及以上。
文理科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文理科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3A4A5A6A7A8A9A10A11A及以上成绩折算(分)
艺术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 等计8分,C等计6分。
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2014年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