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四条 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1057。
第五条 浙江省代码:0015,中外合作办学代码:0181。
第六条 办学层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浙江省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办学地点:小和山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省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内),安吉校区位于安吉科教文新区。原则上,2014级新生(专升本除外)第一学年拟安排在安吉校区就读,大一结束到小和山校区继续学习。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中外合作项目学生,符合条件的同时授予合作院校的证书。
第九条 学校简介:学校创建于1980年,是一所以工学为主,集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为一体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公办院校。学校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之路,逐步形成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FH)办学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办学特色。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合作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的示范院校和“中德论坛”基地建设单位,是教育部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校现有2个校区,共13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中心),设有50个本科专业。小和山校区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杭州,规划土地面积1690亩,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6亿元,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5600余名,留学生1000余名;安吉校区(中德工程师学院)由学校与德国吕贝克应用科学大学、西海岸应用科学大学共同举办,该项目得到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教育厅以及安吉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规划土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在校生规模5000人左右。
第十条 二级学院设置:学校设有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轻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语言文学学院、理学院、中德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
2014年浙江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