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的首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之一,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学修完规定的学业后,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院坚持“以建设行业为依托、以工学结合为途径、以能力培养为重点、以素质养成为根本”的办学理念,走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开创了具有建设类院校特色的“411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素质高、能力强、安心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 学院位于杭州钱江二桥南岸萧山高教园区,占地面积522亩,建设投资3亿多元,建筑面积达18.5万平方米。
第六条 招生专业为建筑设计技术专、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动画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自主招生总计划为230名,其中建筑设计技术专业30名、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专业45名、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动画方向)专业30名、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方向)专业60名、环境艺术设计专业20名、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45名。
第七条 自主招生计划如有余额,则转入浙江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八条 建筑设计技术专业主要培养建筑设计应用型高级技能人才,包括中小型民用建筑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毕业生同时还具有初步的建筑设计事务管理能力;通过三年的学习掌握本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较好的专业绘图技能、建筑效果图表现技能和一定的建筑设计能力。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专业是经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外司〔2012〕772号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项目批准书编号:PDE33US3A20110537N),与美国贝茨技术学院合作举办。学生在国内三年由中美双方师资共同培养,成绩合格获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设计技术专业高职专科文凭和美国建筑工程专业工学副学士学位。通过学习,能在中外建筑设计和建筑施工单位从事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效果图制作和相关技术管理工作。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动画方向)专业主要培养掌握从事建筑动画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通过三年的学习掌握具有创建各种建筑模型能力,能完成各种场景的室内外表现效果图、后期建筑效果图的合成处理;具备从识图、手绘、平面制图、室内外三维建模、渲染、建筑动画制作、后期合成的全套设计制作解决方案。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方向)专业主要培养建筑装饰室内设计应用型高级技能人才;通过三年的学习掌握本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能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饰工程制图和建筑装饰施工等工作。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主要培养环境艺术设计应用型高级技能人才,包括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及效果图制作等;通过三年的学习掌握本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能在设计部门从事景观环境设计、效果图表现及施工管理工作。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工程测量、地籍测量、房地产测绘、数字化测图技术等测量工作和土地地理信息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才,通过三年的学习能够在国土资源、房地产估价及经营、城镇规划、区域环境、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和基础测绘等领域,从事房产、地籍测量与土地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 面向浙江省生源,招生对象为符合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动画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的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选择不包括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专业;报考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专业的考生只允许填报1个专业志愿。
第十条 由学院自行组织考生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学院制定测试考核的内容、形式、考评办法和评分标准,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2014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