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严格遵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时间期限,凡逾期者,本次申请无效;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3.申请人在校期间食宿自理。
4.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处联系人:张老师,0580-8180690。
2014年浙江海洋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段学费缴纳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课程学习前交纳。第二阶段学费在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学位论文工作开始前缴纳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