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为主。凡第一志愿或平行自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将按照招生计划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江苏文理科考生选修课程等级不限,必修科目等级要求达到4C、1合格,艺术类专业必修科目等级达到4C)。2014年我校分别在江苏、吉林、青海、上海、安徽、浙江、湖北、四川、贵州、山西、河南、甘肃招生(在各省招生具体计划和招生录取规则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的公布和规定为准)。
2、 考生加分录取政策按照考生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3、 我校《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旅游英语》专业在江苏招收注册入学考生。
4、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普通类文科4700元/年生;工科5300元/年生;医学类6200元/年生;艺术类6800元/年·生。
(2)住宿费标准:根据需要选择住标准公寓或小套间公寓,收费标准分别为每生1000元/年·生或1200元/年·生。
2014年镇江高等专科学校镇江高专招生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