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限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排球)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乒乓球、羽毛球)前三名者。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11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生限2010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须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2010年11月15日后)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排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女子乒乓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要求未参加全国甲A及以上级别的中国乒乓球联赛。
2.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特长生认定资格。
3.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上1、2两款要求。
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