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员在本院进修期间,应遵守中国音乐学院相关管理条例、尊重导师,努力完成学习计划; 2. 学习期满后成绩合格者方可发给“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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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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