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2014年2月22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为了保证现场确认秩序,按报名号末四位区间划分,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分配如下:
(1)0001-0400:2月22日;
(2)0401-0800:2月23日;
(3)0801-****:2月24日。
2、地点:研究生院二楼97教室。
3、所需提交材料:
⑴网报成功后系统打印的《中国医科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⑵《中国医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正反打印);
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临床学科考生须提供);
⑸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
⑹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
⑺硕士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不需提供);
⑻硕士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不需提供);
⑼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
⑽《中国医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正高职称推荐人亲笔填写并签字盖章,其中1名专家可以为报考导师);
⑾《中国医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跨门类报考申请表》1份。
★报考考生根据本人具体毕业及报考情况按以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将本人打印及复印具体材料按照从(2)-(11)的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并于现场确认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现场审核完毕后当场返回。外地考生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本人亲自现场确认,需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报名材料一并交予代办人进行现场确认,代办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并对现场确认结果负责。
⑾《中国医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跨门类报考申请表》1份。
★报考考生根据本人具体毕业及报考情况按以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将本人打印及复印具体材料按照从(2)-(11)的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并于现场确认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现场审核完毕后当场返回。外地考生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本人亲自现场确认,需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报名材料一并交予代办人进行现场确认,代办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并对现场确认结果负责。
1、考试内容
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复试连续进行。
初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门。其中日、俄语为第一外语的考生须加试公共外语,相当于大学英语二级水平。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参考书主要依据全国统编本科新版教材,部分前沿知识自行掌握,专业基础课均为客观选择题。
复试具体内容详见另文发布的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复试连续进行。
初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门。其中日、俄语为第一外语的考生须加试公共外语,相当于大学英语二级水平。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参考书主要依据全国统编本科新版教材,部分前沿知识自行掌握,专业基础课均为客观选择题。
复试具体内容详见另文发布的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2、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场安排3月8日上午,8:30-11:30初试外国语详见准考证3月8日下午,14:00-17:00初试专业基础课详见准考证3月9日上午,8:00-10:00初试专业课详见准考证3月9日上午,11:00-12:00复试专业外语笔试复试在各院系专业进行,考场安排另行通知。3月9日下午,13:00—复试面试3月10日上午,8:30-11:30初试外国语小语种英语加试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场安排3月8日上午,8:30-11:30初试外国语详见准考证3月8日下午,14:00-17:00初试专业基础课详见准考证3月9日上午,8:00-10:00初试专业课详见准考证3月9日上午,11:00-12:00复试专业外语笔试复试在各院系专业进行,考场安排另行通知。3月9日下午,13:00—复试面试3月10日上午,8:30-11:30初试外国语小语种英语加试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与复试材料下载
请考生于3月5日开始登录博士报名信息网站,下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遗失者,请自行上网重新下载。同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下载复试所需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请考生于3月5日开始登录博士报名信息网站,下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遗失者,请自行上网重新下载。同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下载复试所需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4、成绩发布
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专栏发布成绩查询通知,届时考生可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准考证号登陆成绩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专栏发布成绩查询通知,届时考生可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准考证号登陆成绩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第十一条 录取
1、录取按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执行。根据考生的初、复试成绩(含加试科目)及德、智、体综合素质评价,按我校复试方案的规定,依排序总分择优录取。
2、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复试四部分,小语种考生还包括初试小语种英语加试成绩;其中,外国语与专业基础课为排序总分的两个构成科目。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依序择优。
3被我校录取的所有在职人员考生,均为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在学期间在我校学习。所谓“在职”只是表明学生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的合同契约关系,与研究生的学习状态无关。
3被我校录取的所有在职人员考生,均为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在学期间在我校学习。所谓“在职”只是表明学生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的合同契约关系,与研究生的学习状态无关。
4、学校在中国医科大学网站发布录取结果,并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中国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中国医科大学,必须署名中国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或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中国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中国医科大学将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 学费和奖助学金标准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体检,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生毕业时达到中国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如学术学位要求发表SCI论文等),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姜春玲
2、联系电话:024-23271906,024-23256666-5089
3、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中国医科大学研招办,邮编110001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4年中国医科大学博士招生简章及招生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