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按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执行。根据考生的初、复试成绩(含加试科目)及德、智、体综合素质评价,按我校复试方案的规定,依排序总分择优录取。
2、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复试四部分,小语种考生还包括初试小语种英语加试成绩;其中,外国语与专业基础课为排序总分的两个构成科目。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依序择优。
3被我校录取的所有在职人员考生,均为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在学期间在我校学习。所谓“在职”只是表明学生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的合同契约关系,与研究生的学习状态无关。
3被我校录取的所有在职人员考生,均为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在学期间在我校学习。所谓“在职”只是表明学生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的合同契约关系,与研究生的学习状态无关。
4、学校在中国医科大学网站发布录取结果,并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中国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中国医科大学,必须署名中国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或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中国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中国医科大学将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014年中国医科大学博士招生简章及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