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学位条件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学制两年或两年以上);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2013年获得硕士学位的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须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公示期三个月无异议,且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三、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及学位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专业限制条件。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1、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医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毕业,且为
①临床学科(限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护理学一级学科,下同)硕士学位获得者,可报考我校与硕士毕业专业相同的临床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获得者,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并于获得证书后具有2年以上临床相应学科工作经验,方可报考临床学科博士专业学位。
②全日制本科的非临床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相应学科临床工作1年以上,获得从事学科执业医师证书,经招生导师推荐,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与其从事专业相同的临床学科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工作3年以上,可以报考博士专业学位。
③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经招生导师推荐,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校与其硕士课题相同的临床学科,但只能报考学术学位。
2、医学门类(含理学门类生物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均可报考我校基础学科(含基础医学、生物学、预防医学、药理学等非临床学科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
3、非医学门类(如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等)硕士学位获得者跨学科门类报考,须经招生导师推荐,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2014年中国医科大学博士招生简章及招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