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非定向就业——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②定向就业——在被录取前研究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不予录取。
2014年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