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我院第二学士学位:
1.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勤奋学习,身体健康,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2.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要由所在学校授予学位审批部门根据考生能否获得学位及获得何种学位出具书面证明。年龄要求不超过24周岁(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法医学专业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公安民警,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二)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国内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适于做人民警察的。
2.身体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测试符合要求、且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并符合公务员录用的身体条件,肝功检查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3.专业条件:
(1)侦查学专业:招收除艺术学类、体育学类及侦查学专业以外的其他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招收非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理、工科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电子物证专业方向):招收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电子商务类及会计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4)法医学专业:招收医学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4.备注:
(1)各专业均不招收国外院校、部队院校、艺术学类及体育学类专业的考生。
(2)有俄语、朝鲜语学习背景者优先录取。
(三)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二学位招生考试科目一律为三门。我院二学位笔试的共同科目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参考书目:《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3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各专业其他两门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侦查学专业:
(1)刑法学。参考书目:《刑法学》(第五版,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主编高铭暄、马克昌,执行主编:赵秉志,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刑事诉讼法学。参考书目:《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及规划教材),主编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1)高等数学。参考书目:《高等数学》(第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物理学。参考书目:《物理学》马文蔚等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3.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电子物证专业方向):
(1)C语言程序设计。参考书目:《C程序设计》(第四版)主编谭浩强,清华大学出版社。
(2)计算机应用基础。参考书目:《大学计算机基础》(第六版)主编谭浩强,清华大学出版社。
4.法医学专业:
(1)系统解剖学。参考书目:《系统解剖学》(第八版)主编柏树令,人民卫生出版社。
(2)病理学。参考书目:《病理学》(第八版)主编李玉林,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4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招生对象和招生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