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为社会文化建设服务,德行端正,遵纪守法;喜爱文艺,努力学习,热爱自己所学专业;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任何不适宜从事专业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有学习和生活自理能力。
专业要求:
戏曲表演(闽剧)
(1)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较好,体型匀称,腰腿柔韧、协调性达标;
(2)考生嗓音洪亮,口齿清晰;
(3)音准、乐感、节奏感好,记忆力、模仿力强;
(4)双眼裸视力原则不低于1.0;
(5)考生应具备小学毕业或相等学制文化水平;
(6)有志于戏曲表演(闽剧)的考生,如条件适合,无基础也可报考。
2014年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附属中等戏曲学校闽剧新生入学后,如发现不符合专业标准,在招生入学过程中有出具假证明及舞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