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免试硕士生免初试,参加复试。
我校对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生考生所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初审,于2014年4月中旬确定《复试名单》,并电告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为2014年5月前。
(2)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于网上报名后可下载打印,表上须注明其所在专业学分绩排名和综合排名,并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③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加盖校教务部门公章;
④毕业预定证明,加盖校教务部门公章;
⑤发表的论文、文章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⑥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的情况和证明;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研究生推荐免试硕士生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