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奖学金的获得者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每年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管理规定》 http://www.***.cn/Laihua/newsdetail.aspx?cid=191&id=1347)
2.该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3.奖学金生因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休养,回国旅费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享受奖学金资格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4.本招生简章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