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我校是教育部确定为自定复试分数线的试点学校之一。为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复试的重点是考察学生掌握本科阶段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综合素质和能力,看其是否符合研究生的培养要求。
第三条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根据各学科门类当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并结合初试的实际情况,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后在学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
第四条划定复试分数线的原则:各学科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的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各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并结合初试的实际情况,本着宁缺毋滥、保证生源质量的原则分别划定当年的复试分数线。
第五条达到报考院系或研究机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报考院系或研究机构组织的复试。
第六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其中专业素质考核以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考核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第七条复试形式必须包含面试,其中包含约5分钟的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面试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必须包含专业知识的问答。各学科原则上都需要加试专业课笔试、实验或上机考试,具体要求在本单位网上公布。专业课笔试试题应与初试的两门专业课在内容上不重复,内容应涵盖与考生报考专业所对应或相关的本科专业主要专业课的基本内容。各单位要以此原则作为出题的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基础课。
第八条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各院系或研究机构成立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等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拟录取工作。
第十条各院系或研究机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面试小组,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应包括不少于3位教授、副教授。
2014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