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毕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具有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本方案规定的课程计划学习内容,取得要求的学分(低总学分165.5,其中通识教育学分49.5,专业教育学分70,集中实践学分14,拓展教育学分32),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完成计划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获得毕业证书且提出学士学位申请的本专业学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发给学位证书。
2014年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经济学毕业与学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