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014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