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只参加校考,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名。
鉴于我校在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时,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二)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考生,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四)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2013年中国传媒大学学生住宿及公寓管理费每人每学年750元—1500元。2014年若有调整,按新收费标准执行,以《中国传媒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中的标准为准。咨询电话:010-65779623。
(五)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目前包含国家、学校设立的和社会资助等各项奖助学金共30余项,各奖项每年评定一次,学生获奖的覆盖面约占学生人数的40%。
(六)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2014年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本科有关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