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首先进行中职-本科衔接3+4学校的录取,其次进行中职-高职衔接2+3学校的录取。然后再进行高职(含“3+2”高职和5年制师范专业)中职学校的录取。高职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 中职-本科衔接3+4学校、中职-高职2+3学校、高职(含“3+2”高职和5年制师范专业)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上采取“平行志愿投档—阅档—审批”方式进行,即: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投档时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多个志愿学校,一旦符合投档条件则将进行投档;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化、思品和历史先后顺序进行成绩排序),招生学校网上远程阅档并提交院校录取意见(预录取、预退档),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完成录取。
(三) 中职学校录取采取“投档(或录入)—审批”方式进行,即: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投档(或招生学校自行录入或导入自组织生源信息),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完成录取。
(四) 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学校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录取名册。录取名册须有领导签字并加盖“省招生办公室中专录取专用章”方为有效。学生毕业时省教育厅依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名册进行验印。
(五) 考生纸介质档案材料建立后,由县级招生办公室保管。被录取考生在报到前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招生办领取档案材料,报到时交给招生学校。
(六) 对于高职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录取实际情况研究安排补录。
2014年长春市农业学校计划须知2+3和3+对于高职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录取实际情况研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