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2、学院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及录取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3、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深入到每个考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6、对复试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2014年长春理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学院组成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负全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