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选拔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2.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各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毕业中学公示,我校招生信息网同步公示。
3.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的个人和考生,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法规政策严肃处理。
2014年长安大学自主选拔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