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下载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于9月26日前将全部申请
材寄(送)至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研招办组织相关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来
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通过后,申请人须持我校发放的《长安大学2014年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1月15日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在我校报考博士生网上报名阶段,登陆我校研招网填写报名
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录取;
5.录取通知书将于2014年6月随统招考生一并发放。
2014年长安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