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时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毕业文凭和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电话:0514—87994013、87997337、8797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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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普通高校专转本办班学籍管理与毕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