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自愿放弃录取者,缺额顺延递补。
2014年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