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鹰潭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
江西师大鹰潭校区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江西师范大学(与师大本部一致)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
师范类专业本、专科学生取得普通话合格证后可获得教师资格证。
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在取得普通话合格证,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后可获得教师资格证。
第十二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学院联系方式:院办0701-6462919,招办0701-6460818(兼传真),学院网址:
二○一四年三月一日
2014年鹰潭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师大鹰潭校区全日制本专科招生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