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办法和程序另行通知。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014年云南艺术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