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考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由试点学校自行组织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二条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的学生以及六年制中专五年级学生只能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不能参加高考及录取。
第十三条对口招生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
第十四条参加对口招生的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不得兼报。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及办法。2014年3月24日至3月30日,考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网上报名,考生所报专业必须是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由就读学校根据考生所报学校对口专业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并在2014年3月30日前到当地高考报名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
第十六条考试时间。2014年4月26、27日。
第十七条考试地点。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详细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苏家村17号(云南行政学院,中共云南省省委党校旁)
第十八条信息公布。2014年5月10日前完成校内至少一周公示;2014年5月11日至5月20日完成云南省招考频道至少一周公示;2014年5月21日至5月25日完成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工作由省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监督,学院负责实施的录取体制。我院将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我院收取费用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校活动;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碧鸡镇苏家村17号
邮编:650111
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碧鸡镇苏家村17号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传真:0871-65167771、0871-65103248、
网址:www.***
Email:yshuzhb@***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2014年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考条件及考试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