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在招生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的招生政策,德、智、體全面考核,“公平競爭、公正選才”和“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規則是:
1.我校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並依據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計劃以及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2.低錄取標準:除“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
“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低錄取標準為“3、2、3、2”。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低錄取標準為“2、2、1、1”。
3.所有錄取考生在我校可任選專業學習,專業安排充分注重考生志願。
4.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充分考慮自己的專業專長。報考舞蹈表演(空乘與禮儀方向)的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3cm,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年齡不超過二十周歲(19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5.所有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進校後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6.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2014年云南师范大学雲南師範大學免試香港學生招生錄取原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