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以培养单位(学院)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的比例。加强对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六)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七)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八)坚持“以严制招”,严肃查出违规行为。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作弊团伙中如有涉及教育系统公职人员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云南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