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口中职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各级纪检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以职业资格证书按高、中、初级顺序进行排序。
(二)录取公示
1.学院公示。2014年5月1日至5月7日,在学院网站(www.***)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2.省招生考试院公示。2014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在云南招考频道(www.***)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3.公示结束,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正式办理录取手续。
(三)录取考生须知
1.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
2.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4年5月18日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经批准后可继续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
3.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办公室于2014年5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4年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中职招生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