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对口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自愿放弃录取者,缺额顺延递补。
2014年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