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学院对口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自愿放弃录取者,缺额顺延递补。
(二)录取公示:
对已录取的考生,我院5月10日前将在学院网(http://www.***)进行公示;5月11日以后将在云南招考频道(www.***)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三校生”普通高校招生和录取。
(三)录取通知:
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及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未能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
2014年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