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扩大实施规模。2014年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扩大至5万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学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承担。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足额落实招生计划。有关高校特别是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统筹好招生计划的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将招生计划增量、属地招生计划调减量及减少的保送生名额等优先安排扩大专项计划等招生。
2.突出区域重点。2014年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
3.完善相关政策。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有关要求执行。自2014年起,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2014年云南工商学院教育部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