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定向生源地,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即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成绩(中考成绩等级)分定向生源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如后一名有多个相同成绩的考生,则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有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如定向县(市、区)两年制定向师范生生源不足,可在扩大到本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的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本市范围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定向县(市、区),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
五年制定向师范生不做跨县(市、区)调剂录取。
七、相关政策介绍和报名表下载
具体政策和报名表请登陆我校招生服务网查询和下载。
2014年玉林师范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定向师范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