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可以申报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我校在校城市学生数的10%比例进行申报确定。
3、宜昌市城区学生家庭住址在点军区、?V亭区的非农业户口学生以及西陵区的窑湾乡、伍家区的伍家乡、峡口风景区的非农业户口学生按县镇级对待,享受免学费政策。
4、家庭困难家庭学生(孤儿、烈属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三峡库区移民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子女、绝对贫困或低收农村家庭子女),按我校对应年级在校生的15%比例,可以申请每年1500元(三年学制的可申请二年,二年学制可申请一年)的国家助学金。
2014年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及资助申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