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学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处、校纪检监察部门、各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负责人组成。其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的方针、政策与规定;
2.组织和指导各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3.协调解决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其他问题。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3-5人,组长由本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应专业的导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其具体职责是:
1.执行学校统一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制定本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必要的培训,组织好招生录取各环节工作。
2.组织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中的命题工作。
3.组织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工作。
4.组织对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的加试(以下简称“跨学科加试”)考核工作。
5.组织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含思想政治审查)并建立考生复试档案,档案包括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复试记录表、科研情况表、成绩材料等,以备核查和存档。
6.对本学院复试和跨学科加试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三)各学院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下成立考试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复试和跨学科加试的实施工作。考试工作小组3-5人,小组组长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分别担任,小组成员由相应专业导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考试工作小组需另安排具有专业知识的复试秘书1名。复试时提倡现场录音。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执行学校和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和实施方案。
2.负责实施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及其成绩评定。
3.负责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记录审核和签字确认。
4.负责组织和实施跨学科加试考核工作。
5.负责跨学科加试考核的成绩评定。
6.对本小组复试和跨学科加试过程和结果负责。
2014年西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办法.d0cx加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