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满分150分)加总确定。
2.拟录取的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须达到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基本分数要求。外语和专业基础课基本分数要求将根据每科有效考生考试的总分平均分确定,专业课基本分数要求为60分,复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为90分。复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加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按照教育部要求,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我校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2〕3号)的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不予录取。
6.拟报考定向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协议者不予录取。
2014年西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办法.d0cx加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