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考生初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可以在录取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批准后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014年信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